公告日期:2024-09-13
公告编号:2024-106
证券代码:834422 证券简称:鑫光正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因股本变动调整分派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权益分派预案
2024 年 8 月 15 日,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4-098)。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8,501,832.9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1,937,356.6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45,403,748 股,以应分配股数 145,403,748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887,454.86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
公告编号:2024-106
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公司定向发行新增股份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的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9 月 12 日,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 3,300,000 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详见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5,403,748 股增加为148,703,748 股。
三、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
鉴于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已经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45,403,748 股变更为 148,703,748 股,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以应分配股数 148,703,748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491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887,454.86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
公告编号:2024-106
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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