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04
证券代码:834426 证券简称:ST 发现者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会议场地,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并进行现场投票,无其他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9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426 ST 发现者 2022 年 11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拟发行价格为每股 5.00 元,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116.80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发行对象为关联方王安、项祖楼、李长龙、韩辉、韩德森、邴玉春、龙天华、哈工和翰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其合法拥有且经评估的对发行人的债权合计 584.00 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116.80 万股。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27)
(二)审议《关于对拟认购公司股票的债权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针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对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权转股权所涉及对哈工和翰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李长龙等 8 名自然人相关债务的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2)第 40066 号)进行确认,公司本次拟债转股设涉及债权价值为 5840000.00 元,其中李长龙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 1000000.00 元,王安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 1000000.00 元,杨地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 2000000.00 元,韩辉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590000.00 元,龙天华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 50000.00 元,邴玉春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 50000.00 元,项祖楼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100000.00 元,韩德森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 50000.00 元,哈工和翰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借款债权价值为 10000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权转股权所涉及对哈工和翰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李长龙等 8 名自然人相关债务的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针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拟与本次发行对象哈工和翰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李长龙、王安、项祖楼、韩德森、龙天华、邴玉春、韩辉、杨地等 8 人签署附属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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