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04
证券代码:834426 证券简称:ST 发现者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0 月 24 日 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何富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根据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明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于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权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需履行相关备案、报批程序,为此,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签署、批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本次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股本结构变更登记工作;
3.本次股票发行需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
4.聘请参与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调整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8.授权期限为自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拟发行价格为每股 5.00 元,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116.80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发行对象为关联方王安、项祖楼、李长龙、韩辉、韩德森、邴玉春、龙天华、哈工和翰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其合法拥有且经评估的对发行人的债权合计 584.00 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116.80 万股。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27)。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龙天华、邴玉春为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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