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29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
造园 A12C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2022 年 1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4
二、 发行计划 ...... 8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如有) ...... 15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9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20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21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22
八、 有关声明 ...... 23
九、 备查文件 ...... 28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本公司、公司、发现者、发行人 指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
董事会 指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监事会 指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黑龙江省发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
明书》中确认的股票发行事宜
认购协议 指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认购协议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
发行说明书
公司章程 指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
长江证券、主办券商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黑龙江镜丰律师事务所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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