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 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 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 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编号 :中兴华审字(2023)第010589号)及专项说明(报 告编号:中兴华报字(2023)第010780号)所涉及事项相关情况说明 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发现
者 公 司 2022 年 发 生 净 亏 损 -1,510,030.80 元 , 累 计 亏 损 为 -
26,933,226.70元,且发现者公司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期末净资产为-5,199,466.97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发现者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出具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所涉事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 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公告》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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