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7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4440 证券简称:怡丽科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公司拟以坐落于江苏省仪征市宝昌路 3 号的 3 号办公楼作为抵押担保,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向一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贷款总额>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未超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 2024 年公司贷款总额。
三、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拟抵押贷款,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本次自有资产抵押是合理的、必要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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