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锦龙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鑫证券作为北京锦龙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检索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及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涉及重大诉讼 是
2 公司治理 违规对外担保 否
3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涉及重大诉讼
主办券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企查查网等网站,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锦龙超级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游艇”)目前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其中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有:
序号 案件名称 标的金额 案件进展
1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银 51,195,577.62 民事一审
行”)与瑞资融资租赁(大连)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瑞资融资租赁”),锦龙游艇合同纠纷的案
件(2021)辽 72 民初 657 号
2 葫芦岛银行与瑞资融资租赁,锦龙游艇合同纠纷 107,713,863.33 一审已判决
的案件(2021)辽 72 民初 655 号
3 葫芦岛银行与瑞资融资租赁,锦龙游艇合同纠纷 116,740,424.67 民事一审
的案件(2021)辽 72 民初 658 号
4 葫芦岛银行与瑞资融资租赁,锦龙游艇合同纠纷 114,287,777.78 一审已判决
的案件(2021)辽 72 民初 656 号
以上诉讼事项在发生时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违规对外担保
1、2017 年 12 月 20 日,瑞资融资租赁与葫芦岛银行签订《租赁资产收益权
转让协议》(合同编号:ZLZC20171219001),融资金额人民币 8,992.00 万元, 履
约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9 日。
同 日 , 锦 龙 游 艇 与 葫 芦 岛 银 行 签 订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ZLZC20171219001-1),为瑞资融资租赁与葫芦岛银行签订的上述《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 8,992.00 万元,保证期限为自《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2019 年 5 月 7 日,瑞资融资租赁与葫芦岛银行签订《租赁资产收益权转
让协议》(合同编号:ZLZC2019050702),融资金额人民币 9,260.00 万元,履约
期限为 2019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同日,锦龙游艇与葫芦岛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LZC2019050702),为瑞资融资租赁与葫芦岛银行签订的上述《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 9,260.00 万元,保证期限为自《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2019 年 5 月 7 日,瑞资融资租赁与葫芦岛银行签订《租赁资产收益权转
让协议》(合同编号:ZLZC20190507001),融资金额人民币 10,036.00 万元, 履
约期限为 2019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同 日 , 锦 龙 游 艇 与 葫 芦 岛 银 行 签 订 《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ZLZC20190507001-1),为瑞资融资租赁与葫芦岛银行签订的上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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