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6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第一节 股东 ...... 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6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3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 ...... 18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第七章 监事会......26
第一节 监事 ...... 26
第二节 监事会 ...... 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0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0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3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5
第十三章 附则......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傲冠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傲冠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kybility Software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泰然九路交界东南本元大厦 16B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15.3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应先遵循自行协商解决的原则,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一当事方可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公司住
所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技术为动力、以服务为基础、以客户满意为原则。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电脑网络设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本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登记机关不一致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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