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448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 1-2
核报告
二、 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 1-10
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2022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0014482号
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和药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 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元和药业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元和药业管理层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大华核字[2023]0014482 号审计报告
作,以对《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我们认为,元和药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 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元和药业2022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元和药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报告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关的信息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