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34489 证券简称:安瑞升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
得转让。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召集人将在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以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通知各股东。 东。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
别决议。 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积投票制。 积投票制。
……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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