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4497 证券简称:美茵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 99 号 9 号楼 1005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马胜利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编制了《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马胜利、欧志健、张莉、刘兵、Lily Ma 为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上述人员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兴华”),具体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地审计工作,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过审核,认为北京兴华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公告编号:2024-009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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