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1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4503 证券简称:西盈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并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充分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5 万元(大写:伍万圆整)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津贴。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
公告编号:2023-028
其实 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
津贴:
(一)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
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
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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