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关于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盈科技”、“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西盈科技与浙商证券签署的《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浙商证券派出苗本增、段鸿权、张雲华、李舒洋、孟煜翔、朱植稳、沈琴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西盈科技进行辅导,其中苗本增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孟煜翔、朱植稳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辅导人员。因辅导工作需要,公司决定新增辅导人员熊守喜(登记编号:S1230122080010)。变更后,由辅导人员苗本增、段鸿权、张雲华、李舒洋、沈琴、熊守喜继续开展辅导工作,上述人员均为浙商证券正式员工,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浙商证券与西盈科技于2023年 12月1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当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获
得贵局的备案受理。西盈科技的本期辅导工作于 2023 年 12 月11 日开始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小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主要包括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分析等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浙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组织辅导对象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辅导对象全面深刻地了解和掌握股票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尽职调查资料,结合公司内部访谈、外部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业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梳理,对公司财务信息进行初步核查,督促公司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3、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和议事规则对公司进行辅导,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确保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4、核查公司在设立、改制、股权处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调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情况,督促其独立完整规范,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协助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学习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责任与义务。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西盈科技已经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逐步落实,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合法规范运营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下一阶段,浙商证
券拟进一步督促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建设,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
后续辅导机构会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建议,督促公司合法规范运营。
2、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方案
本次辅导期间,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整体规划,尚未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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