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8
大连通铁热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二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 ......17
第一节 董事 ......17
第二节 董事会 ......20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第七章 监事会 ......27
第一节 监事 ......27
第二节 监事会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0
第二节 利润分配 ......3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第九章 通知 ......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5
第十二章 附则 ......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通铁热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
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的方式设立,并依法由原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大连通铁热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分园爱龙街 3 号,邮政编码:
11605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全体发起人以 2014 年 10 月 31 日
为基准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的方式认缴各自出资。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本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各方提交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
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
产品,不断增强本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热动力设备、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自用商品进
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