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督导及年报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或形成有效决议 是
2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收到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出具的(2019)京 0118 破 4 号通知书,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裁定受理超
一阀门有限公司对雷蒙德的破产清算申请,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确定,指定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担任雷蒙德破产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破产程序尚未完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法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截止目前,公司业务仍然处于停滞状态,存在大额银行借款逾期、违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违规、涉及多起司法诉讼等多重风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尚欠主办券商挂牌费用及历年持续督导费用尚未支付。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破产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 2017 至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连续被会计师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公司已无法正常召开三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监高无法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破产进度、敦促信息披露有关主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情况,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2021 年年度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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