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4
证券代码:834509 证券简称:凯迪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凯迪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
并经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凯迪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凯迪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汕头市宝新丽儿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凯迪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上华南界七斗尾片,邮政编码:5158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2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实现企业稳步、持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制造、加工、销售:玩具、工艺品、塑胶制品、塑料制品、数码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童服、童车,模具,合金制品,毛绒制品;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包装装潢设计服务;美术图案设计服务;饰物装饰设计服务;玩具设计服务;劳动防护用品研究、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时装设计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家具设计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起的股份总数为 3,180 万股,发起人名称、认购
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时间如下表:
认购股
发起人 份数 持股比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例
(万股)
陈绍文 2,532 79.62% 净资产折股 2015.6.30
林晓飞 298 9.37% 净资产折股 2015.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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