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0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4509 证券简称:凯迪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凯迪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年 8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潘宏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
长陈绍文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原董事叶学良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其在公司任职的所有职务,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潘宏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潘宏胜,男,197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
3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于汕头市成利塑胶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4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广东小白龙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就职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广
东凯迪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20-023
潘宏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提名潘宏胜先生为公司董事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凯迪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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