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4510 证券简称:宇鑫货币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宇鑫(厦门)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宇鑫(厦门) 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
举新任董事的议案》。
选举翁嘉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届满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原董事方兴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需改选新董事。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宇鑫(厦门) 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翁嘉斌先生为新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翁嘉斌,男,1985 年 2 月 26 日出生,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2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在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合规风控总监;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在厦门市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22
年 7 月至今在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
公告编号:2024-042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宇鑫(厦门) 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兴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前,方兴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宇鑫(厦门)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的任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三、备查文件
《宇鑫(厦门)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宇鑫(厦门)货币兑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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