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4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4511 证券简称:锦瑜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告编号:2023-030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文件,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五、 备查文件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