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24 19:23:00 股吧网页版
锦瑜股份: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4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4511 证券简称:锦瑜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告编号:2023-030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文件,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五、 备查文件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