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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7 16:41:23 股吧网页版
锦瑜股份: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34511 证券简称:锦瑜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对相关责任主体采

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

作出主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郭荣宽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古恩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会秘书

古朝菊 原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36

(一)违法违规事实:

锦瑜股份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和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定向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披露发行情况报
告书。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郭荣宽、古恩瑜、古朝菊与发行对象签订了《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书》,涉及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但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相关人员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取教训,严格按照自律监管要求,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融资并购函[2023]6 号)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6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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