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企查查信息平台获知,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瑜股份”或“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一审案号为(2022)渝 0153 民初 473 号)已进入二审阶段,该案件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开庭(二审案号为(2024)渝 05 民终 2126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下列重大诉讼、仲裁:
(一)涉案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以上;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根据公司披露的案件受理公告《重庆凯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以及《2022 年年度报告》,该案件涉及金额为 3000 万元,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重大标准,属于应披露重大诉讼。公司披露上述案件受理公告后,未能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该诉讼关键进展情况。主办券商在查询获知上述事项后,已及时督促公司尽
快披露该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属于该案件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治理情况及经营情况,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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