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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9 15:36:57 股吧网页版
锦瑜股份:关于公司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4511 证券简称:锦瑜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古朝菊(自然人)与重庆辛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古朝菊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锦瑜股份共计 21,633,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462%)转让给重庆辛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辛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1,633,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462%),古朝菊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古朝菊 21,633,268 30.0462% 0 0%

重庆辛辛企业

0 0% 21,633,268 30.0462%

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已达到权益变动披露标准,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2024-010)。

公告编号:2024-008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待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确认文件后,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拟于近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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