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4520 证券简称:万佳安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我们予以认可。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度业务发展规划,我们予以认可。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
存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经充分讨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
公告编号:2023-008
经营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公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补充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公告》,我们认为,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各关联方董事在表决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相关报告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告编号:2023-008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