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4538 证券简称:聚智未来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聚智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由于公司年报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未达预期,预计无法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与会计师沟通,努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敦促会计师事务所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人员,尽快完成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
公司将积极受理股东诉求,做好和股东的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相关事宜,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二、 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永山,联系电话:13910003231
北京聚智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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