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2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4539 证券简称:运通车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辽宁运通车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 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通,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 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
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如发生争议,争 (1)终止挂牌时的投资者保护
议双方有权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
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
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
提供回购安排、现金选择权等方式为其
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
公告编号:2022-007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
者损失进行赔偿。
(3)争议的解决方式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如发生争议,争
议双方有权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
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上述相应修订。
三、备查文件
辽宁运通车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运通车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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