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6
湖北蔚蓝通用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 456 号光
谷国际大厦 A 座 1 单元 24 层
主办券商
天风证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
券大厦 20 层)
2023 年 3 月 16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10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20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20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22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23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35
八、 有关声明 ...... 37
九、 备查文件 ...... 42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蔚蓝航空 指 湖北蔚蓝通用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湘鑫精航 指 湖南湘鑫精航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
议》
《关于<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指 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关于<股份认购
协议>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指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补 公司实际控制人宋谨、程道华与发行对
充协议》 指 象签署的《关于<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补充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规则》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北蔚蓝通用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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