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5 19:06:30 股吧网页版
天工股份:天工股份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5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句容市下蜀镇临港工业区 9 号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零二四年十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函》”)已收悉,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天工股份”、“公司”、“本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问题加粗,回复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宋体(不加粗)

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这些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1、请发行人结合 2023 年收入业绩爆发增长情况,就其业绩增长具备偶然性,
不确定具备可持续性,在显著位置作重大事项提示。...... 32、请发行人:(1)说明成立天工索罗曼的必要性及未认定常州索罗曼为关联方的合理性。(2)结合技术路线、应用场景、行业竞争对手情况,论证发行人
技术优势。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3、请保荐机构出具 2024 年至 2026 年的盈利预测报告...... 15

1、请发行人结合 2023 年收入业绩爆发增长情况,就其业绩增长具备偶然
性,不确定具备可持续性,在显著位置作重大事项提示。

回复:

公司已结合 2023 年收入业绩爆发增长情况,就其业绩增长具备偶然性,不确定具备可持续性,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2023 年收入业绩大幅增长具备偶然性、不确定具备可持续性”作重大事项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2023 年公司实现收入 10.35 亿元,同比增长 170.05%,归母净利润 1.70 亿
元,同比增长 142.57%,收入业绩呈现爆发增长,其中公司向消费电子领域客户常州索罗曼的销售金额为 86,383.9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83.45%,常州索罗曼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受益于 2023 年钛金属作为创新元素在消费电子领域的首次大规模应用(如用于部分手机类型的边框等),公司 2023 年收入业绩呈爆发式增长,但该爆发式增长存在一定的偶然性。

公司一直致力于高附加值钛材应用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前瞻性地布局消费电子领域用钛材的研究。公司与常州索罗曼合作后,于 2022 年 11月开始批量供应消费电子用钛合金线材,并在 2023 年持续增长。未来,若消费电子领域继续维持现有钛材的使用量且公司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消费电子用钛材业务的收入业绩预计可保持相对稳定,具备可持续性。

尽管公司正积极研发生产其他钛材应用领域相关产品并开拓下游客户,包括航空航天用紧固件、增材制造用钛材等高附加值产品,但是上述应用领域的开拓与大规模发展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且具有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仍来源于消费电子领域钛材业务,若未来消费电子行业相关厂商使用钛材需求发生变化或未能将钛材在产品系列中进一步普及推广应用,公司收入业绩保持 2023 年爆发式增长的趋势不确定具备可持续性。

2、请发行人:(1)说明成立天工索罗曼的必要性及未认定常州索罗曼为关联方的合理性。(2)结合技术路线、应用场景、行业竞争对手情况,论证发行人技术优势。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成立天工索罗曼的必要性及未认定常州索罗曼为关联方的合理性
(一)成立天工索罗曼的必要性

1、2021 年 3 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