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4553 证券简称:龙腾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上海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0]3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条款修订部分的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治理规则》”)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
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若公司股票将来在全国 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则公司股票将在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东
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激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