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告编号:2024-029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3 时 00 分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8 日 15:00—2024 年 4 月 29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29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65 特美股份 2024年4月23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自身融资需求等诸多因素,公司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取消相关上市发行方案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材料。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9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合伙企业股东代表凭合伙企业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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