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伟、周建芳、龚波、俞红卫、华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东坡、徐升艳、何钰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对公司 2024 年上
半年的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东坡、徐升艳、何钰萍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已制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已制订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同时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制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步取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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