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告编号:2024-069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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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149,683,731.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016,941.58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7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6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盖章的《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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