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834572 证券简称:恒缘新材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 日下午 2: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72 恒缘新材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 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一方面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另 一方面让员工参与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共享经营成果,公司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 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 02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高禄生、肖世昌、谢爱红、高云利、高许生、高海桃、高刚元、张建生、李孟德、易江洲、段秀芳、陶春、段林华、唐永衡、赵雨生、周战备、曾松青、陈小军。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 02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高禄生、肖世昌、谢爱红、高云利、高许生、高刚元、高海桃、张建生、李孟德、易江洲、段秀芳、陶春、段林华、唐永衡、赵雨生、周战备、曾松青、陈小军。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于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拟定的参与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规定的范围及条件,该等人员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公 告编号:2023-023)。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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