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2 17:00:21 股吧网页版
恒缘新材: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未通过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834572 证券简称:恒缘新材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未通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下午 2:3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于2023年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2)。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恒缘新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 席和授权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517,6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3%。 本次会议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 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否决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一方面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让员工参与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共享经营成果,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778,4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5%;反对股数 14,322,8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高禄生、肖世昌、谢爱红、高云利、高许生、高海桃、高刚元、张建生、李孟德、易江洲、段秀芳、陶春、段林华、唐永衡、周战备、曾松青、陈小军。

(二)审议否决《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778,4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5%;反对股数 14,322,8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高禄生、肖世昌、谢爱红、高云利、高许生、高海桃、高刚元、张建生、李孟德、易江洲、段秀芳、陶春、段林华、唐永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