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4572 证券简称:恒缘新材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湖南恒缘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发生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公司拟将公司自有土地、房产及生产设备等作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押,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需求,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具体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方式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业务授权情况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浦发银行衡阳分行、交通银行衡阳分行、广发银行衡阳分行、湖南银行衡阳分行、长沙银行衡阳分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农业银行衡阳石鼓支行、邮储银行衡阳县支行、中信银行衡阳分行等 9 家银行申请最高授信 23,200 万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高禄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经营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上述综合授信申请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公告编号:2024-009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衡阳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 4,300 万元,以公司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授信期限为一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整,以公司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授信期限为三年。
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以公司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授信期限为一年。
4、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000 万元,以公司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授信期限为二年,提款有效期一年。
5、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900 万元,以公司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授信期限为一年。
6、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000 万元,以公司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授信期限为一年。
7、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4,000万元,以公司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授信期限为三年,提款有效期一年。
8、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石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4,000 万元,以公司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提款有效期一年。
9、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6,000 万元,以公司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授信期限为二年,提款有效期一年。
上述银行授信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生及配偶陈美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行授信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押等情况以实际签订合同、协议及办理登记为准,向
各银行申请授信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1 月1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经营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