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834584 证券简称:蒙德电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江门市蒙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 年 6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江门市蒙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门市蒙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等主管部门如新颁布、修改相关业务规则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为 1,600,000 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7%。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不存在预留部分。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交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05 元。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9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监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60 个月、7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公司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条件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 7
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8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及分配情况...... 12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 16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 19
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 21
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 25
第十章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 27
第十一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 29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 32
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35
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 36
第十五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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