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22
证券代码:834585 证券简称:汉诺佳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汉诺佳池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第一条 第一章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规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第十条 第一章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如
务负责人。” 有)、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第十四条 第三章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股份具有同等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 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股份时,公司股 付相同价额。”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份发行方案时
的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 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 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二十一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一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一款规条第(三)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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