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4585 证券简称:汉诺佳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汉诺佳池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山东汉诺佳池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永证审字(2023)第 146137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2016 年 12 月 23 日修订)》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
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
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方式确定其影响:(一)如果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就该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
公告编号:2023-009
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山东汉诺佳池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与出具保留意见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监事会对《关于对山东汉诺佳池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和《山东汉诺佳池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汉诺佳池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