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将提交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戴一凡)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
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3-027)和《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8)。
3、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7、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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