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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9 16:31:18 股吧网页版
置辰智慧: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9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4618 证券简称:置辰智慧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3】144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3】14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3】14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主体

股份有限公司

边飞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陈佳怡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辰智慧或公司)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置辰智慧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

公司董事长边飞、董事会秘书陈佳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边飞、董事会秘书陈佳怡采取各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规定和业务规则诚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27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3】144 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3】145 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3】146 号)

上海置辰智慧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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