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34620 证券简称:四川唯鸿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陈善明 董监高 董事长
杨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任董
公告编号:2023-053
事长陈善明、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善明、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陈善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杨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决定书及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决定书及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 17
公告编号:2023-053
条第(八)项规定,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公司因未按期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2022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11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公
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情形。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23 号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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