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2
公告编号:2023-066
证券代码:834620 证券简称:摘牌唯鸿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复核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33 号)。由于公司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30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复核申请。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关于维持对四川唯鸿生
物科技股份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复核决定书[2023]15 号),复核决定书的主要内容是:“维持股转发[2023]233 号对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的终止挂牌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
公告编号:2023-066
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
日终止挂牌”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终止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股票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其进行特殊标识”。因此,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唯鸿”。
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杨璇
联系电话:18382114372
(二)券商联系人:李美金
联系电话:010-88086040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唯鸿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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