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1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4623 证券简称:聚海龙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聚海龙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由于公司创始人离世与疫情原因导致公司收入与利润下降,影响企业经营,
考虑到企业长期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挂牌后,将继续在电力行业深耕与发展。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 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已与全体股东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将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
公告编号:2023-010
保护措施。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一)与会股东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山西聚海龙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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