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 2022-011
证券代码:834627 证券简称:易法通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
[2022]第 25-00007 号,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9,491,275.5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658,894.45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 16,670,000.00 元
的三分之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为-4,346,897.49 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的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业绩亏损原因
公告编号 2022-011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战略发展需要,加大市场开发力度,营销、服务等相关人员增加较快,同时公司加大对法律科技项目研发,公司人员规模从期初 685 人增加到期末的 757 人,薪酬福利,相关设备以及办公场地等支出大幅增加,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730.38 万元,上升幅度为 74.4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159.32 万元,上升幅度为 53.5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37.15 万元,上升幅度为 38.69%,虽然公司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3,626.08 万元,上升幅度为 48.51%,但由于市场扩张开发过程中营业成本,费用等大幅度上升,导致 2021 年公司出现了较大的经营亏损。
三、拟采取的措施
经过认真分析,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扭转亏损局面:
(一)公司将进一步积极开拓市场并提升主营业务收入
目前公司深耕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福建、深圳、广州、重庆,成都、武汉等市场的企业法务市场开发,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营销培训课程,提高营销人员的销售能力,同时加大对目标市场的企业法务需求的研究总结,优化营销体系的绩效考核办法以及文化建设,加大对公司产品以及公司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整体的销售转化率,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渠道商,代理商的市场开发,通过渠道开发以及代理商开发进一步拓展企业法务的市场占有率。
(二)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控制成本
公告编号 2022-011
2022 年公司将继续投入研发人工智能法律信息数据库(合同文本数据库、诉讼文书库、法律咨询实务数据库、企业规章制度数据库等),通过法律信息数据库的应用来节省法律服务时间,提高法律服务效率,通过效率的提升来降低服务成本。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优化服务流程,专业技能培训流程等,加强标准化服务流程的建
设,在服务管理流程等方面继续提高管理绩效。
(三) 公司将加大对线上数据的分析,提高转化率
公司将在 2022 年度加快线上数据的分析转化,投入加大线上
数据筛选的项目,提高销售精准度,通过线上数据分析并辅助营
销,缩短销售成交转化周期。
(四)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管理水平, 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将提升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利润率,扩大公司产品市场规模及占有率,从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与盈利能力,以实现扭亏并盈利。
四、备查文件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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