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9
公告编号 2023-022
证券代码:834627 证券简称:易法通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金额为-17,907,158.74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资
本 16,67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5,161.78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原因
公司出现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营销中心投入人力资源以及办公费用,投入产出滞后仍需要一定周期提升营收,且报告期新客户开发较去年同期
公告编号 2023-022
略有下降,老客户到期后续费营销进度滞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速略有放缓,公司为了加快人工智能法务科技产品开发以提高服务效率,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上述共同因素导致业绩亏损。
三、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努力加强营销团队的建设,升级营销培训技能课程,提升业务综合管理能力,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积极提升整体销售能
力,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积极扶持优质代理商增加营销收入来源。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公司产品的升级迭代,加快公司人工智能法务科技产品的研发并产品化,通过人工智能法务科技产品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建立人工智能法务科技产品的营销体系增加销售收入,争取实现公司业绩的增长,并在经营上进一步控制成本,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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