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6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4627 证券简称:易法通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增加公司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率,在确保公司经营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银行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是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告编号:2024-002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董事 5 人。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依据公司章程,此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总额度限定在适当范围,且公司所购买的为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有权随时进行赎回,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选择具有合法金融从业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公司规定必须以公司名义的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理财产品业务,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动向,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利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02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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