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主办券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制度要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影视”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成立专项
核查小组,对中广影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募集资金的
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专项核查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中广影视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即本专项核查报告系针对中广影视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2019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报告。
二、 核查程序与方法
1) 联系企业确定检查资料清单;
2) 了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3) 获取底稿材料:
①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②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日记账
③ 付款涉及的重大合同、银行付款单据
④ 其他相关材料
4) 核查募集资金支出明细表的完整性,并抽查大额的支出项目的合同、
发票、银行付款单据,核查是否符合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相关制度的要求。三、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中广影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次定向增发股票发行方案》(已取消)、《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于 2016年5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6年5月13日披露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次定向增发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公告)、《第二次定向增发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此次定向发行为不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公司部分原在册股东拟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最新业务参考,公司决定重新审议《第二次定向增发股票发行方案》,涉及的原在册股东对本次股票发行
方案审议程序予以回避表决。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第二次定向增发股
票发行方案》具体内容不变,以 2016 年 1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告为准,并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广影视在《第二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公告了本次募集资金缴款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缴款账号:3301040160007806568。本次发行
股票的认购方认购款合计 99,106,391.44 元,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4 日缴
存进公司三方监管账户内。
2017 年 9 月 6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7]京会兴
验字第 11000009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止,公司已收到认购资金 99,106,391.44 元。
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
统”)报送全部备案材料,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取得《关于浙江东阳中广影视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523 号)。截
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募集资金 99,106,391.44 元,存放于开户行: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账户:33010401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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