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黄福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3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68.009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馨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19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明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52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贾渠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84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彭瑞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公告编号:2022-013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尹章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宏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杨宏,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履历如下:
1992 年 7 月毕业于乐山师范专科大学数学系财会专业;
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5 月,在国营新华仪器厂财务处任会计;
1994 年 5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夹江县城市信用社工作,曾任迎春南路分社、营
业部负责人;
2003 年 1 月 2021 年 7 月,在夹江县农村信用联社稽核监察保卫科、财务会计科、
资产保全科、办公室从事过稽核员、会计辅导员、科员、人事劳资员等工作,2007 年后曾任行政人事部主任、资金运营部副经理、产权改革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理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期间 2010 年 3 月至 7 月,借用省联社信贷处,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4 月,借调省联社工会工作。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借调县金融工作局主
持工作,兼任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夹江办事处主任。
2021 年 8 月至今,在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办主任,兼人力行政总监。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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