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1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1 月 20 日以短信或邮件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福建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33
为了规范管理减少关联租赁交易以及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 现金向关联方王馨梅、黄福建购买其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 99 号月光琉域
4 栋 7 楼 712、713、716、717、718 号办公用房(以下简称“标的房产”),标
的房产建筑面积 207.41 平方米,将作为公司办公及业务经营使用。根据四川
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川恒通个评房
字(2022)002-11536 号评估报告书,标的房产评估总价 190.21 万元。经双方 协商一致,本次标的房产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 190.21 万元(含税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公司《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黄福建、王馨梅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