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3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提名揭小丽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治理需要,提名揭小丽女士担 任公司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揭小丽,1986 年 11 月 26 日,中国,汉族,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履历如下:
2011/11/1--2014/9/1,成都信通嘉美软件有限公司测试部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
2014/10/1--2015/6/1,北京瑞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部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
2015/7/1--2017/4/1,农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测试部担任软件测试组长
2017/4/1---2019/4/1,成都三合利通科技有限公司质控部担任质量测试总监
2019/5/1--至今,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担任研发经理
公告编号:2023-024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要求,有利 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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