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借助当地的市场、人才、商务等资源开展新疆全域内业务,公司拟由 子公司新疆之维安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顺合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蜀山云(北 京)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乌鲁木齐环境数智科 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
民币 500 万元。新疆之维安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65 万元,持股比例 33%,蜀山
云(北京)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 165 万元,持股比例 33%,新疆顺合聚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70 万元,持股比例 34%。
关于新设立的合资公司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2,559,378.89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4,104,783.02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1,650,000.00 元,分别占公司资产总 额和资产净额的 2.00%和 4.84%,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比例,故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设立合资公司,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本 次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均以当地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新疆顺合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石化新村石化一巷 7800 号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石化新村石化一巷 7800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人工造林、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石棉水泥制品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法定代表人:戎炜
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乌鲁木齐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蜀山云(北京)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 号 11 层 1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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